第十一条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和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章程;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分工,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在艺术类专业考试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在招生网站公示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艺术类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第十二条 纪律要求。学校领导小组与参与艺术类招考工作的人员签订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
各专业组成员在组织考试期间均不得单独活动,不得安排与考试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及收受考生、家长的宴请、钱物等,住宿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一间,工作内容原则上要在督查员在场情况下完成。考试过程需全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带回保存,所有考试相关材料及时封存确保资料完善备查。
考务工作人员及所有参与考试的人员必须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建立违规考生查处信息通报机制。按规定对校考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意见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出处理决定。报名、考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十四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如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五条校纪委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对艺术特殊类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和处置涉及学校相关人员的举报和信访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其他相关特殊类招生考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5日,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9年南昌工学院艺术类特殊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招生和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