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可根据自愿原则办理落户手续(可迁可不迁),落户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每月5号-10号申报,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方法:本人带好相关材料自行到保卫处户籍科申报。本省新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4、二代证回执。外省新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年满18周岁2、户口本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4、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落户于我校的学生,为临时户口。毕业时,户籍科根据毕业生所填迁往去向为学生统一办理户口迁出,学校不保留户口。如因个人原因未办理迁出,出现被管辖派出所注销户口的情况,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身份证办理须知。学校不统一办理身份证,如需办理,在公安机关审批落户后方可自行到瑶湖所办理。
(五)说明
1、外省有部分省份落户因网络原因受限,因此在申请落户前先电话咨询,再办理落户申报。
2、地址:保卫楼207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791-88124921
2019年南昌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关于新生户口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