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职成[2019]143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在浙江省教育厅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制定本章程,并完成该项工作。
第二条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高职扩招招生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条学校全称: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浙江省招生代码:0124。
第五条学校地址:
杭州湾校区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 邮编:315336
环城校区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邮编:315016
第六条办学性质与层次: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校(高职)。
第七条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环城校区就读);
第八条学制:3-5年;
第九条招生计划:500(其中仅予250名女生住宿);
第十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学前教育专业学费为6900元/年,住宿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2019年新标准执行。
2019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