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对于某一专业录取的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体检、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1)。
(5)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尽事宜以学校及上级部分文件精神为准,本方案解释权属体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宁波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录取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