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复试时必须向报考专业所在招生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下列资料:
1.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4.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一份;
5.政审表(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表格见附件1);
6.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体检;
7.在职报考的考生请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学习的证明材料(人事部门盖章,之前已提供的无需重复交);
8.还可以提供:学习(工作)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019年宁波大学商学院渔业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咨询及申诉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