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内容:专业课和综合面试、英语测试(口语和听力)、体检及思想政治面试。
(二)成绩计算办法:
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
博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满分加权系数备注1初试成绩3000.6将满分300换算成1002专业与综合面试1000.4不含加试成绩;将满分200换算成100;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自主决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1004加试单科成绩(共2门)100/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5体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思想政治考核(函调和面试)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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