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
博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满分加权系数备注1初试成绩3000.6将满分300换算成1002专业与综合面试1000.4不含加试成绩;将满分200换算成100;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自主决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1004加试单科成绩(共2门)100/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5体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思想政治考核(函调和面试)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
2019年宁波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