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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2019年宁波大学关于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1 14:43:00 解决时间:2019-03-2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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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 根据“学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学院结合专业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2.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

3. 复试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须严格按当年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 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 对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答案来源于:2019年宁波大学关于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20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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