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 ||||||||
专业名称 | 方向或学习方式 | 2019 年实际招生数供讨论 | 复试比 | 简章计划数*复试比1.2=复试人数 | 小数点进位保证有差额1个及以上的复试人数 | 上线人数 | 确定调剂人数 | 调剂系统内接收情形 |
法学理论 | 全日制 | 2 | 1.2 | 2.4 | 3 | 3 | 0 | 不接收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全日制 | 5 | 1.2 | 6 | 6 | 6 | 0 | 不接收 |
民商法学 | 全日制 | 11 | 1.2 | 13.2 | 14 | 21 | 0 | 不接收 |
诉讼法学 | 全日制 | 4 | 1.2 | 4.8 | 5 | 6 | 0 | 不接收 |
经济法学 | 全日制 | 4 | 1.2 | 4.8 | 5 | 6 | 0 | 不接收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全日制 | 2 | 1.2 | 2.4 | 3 | 1 | 2 | 接收 |
国际法学 | 全日制 | 3 | 1.2 | 3.6 | 4 | 2 | 2 | 接收 |
公共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3 | 1.2 | 3.6 | 4 | 1 |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内完生 | 不接收 |
公共管理 | 教育管理 | 3 | 1.2 | 3.6 | 4 | 3 | ||
公共管理 | 行政管理 | 6 | 1.2 | 7.2 | 8 | 12 |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31 | 1.2 | 37.2 | 38 | 49 | 0 | 不接收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40 | 1.2 | 48 | 48 | 14 | 34 | 接收 |
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10 | 1.2 | 12 | 12 | 4 | 8 | 接收 |
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10 | 1.2 | 12 | 12 | 2 | 10 | 接收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专硕) | 78 | 1.2 | 93.6 | 94 | 73 | 21 | 接收 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应接收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招生人数1.2倍时,一般不接受调剂。 2.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调剂须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剂到这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时,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要求 1.根据各学科(专业)调剂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2.学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缺额信息,并按招生简章和学院相关规定,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系统。学院将会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一栏中公布信息。 3.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按照规定,学院对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一到,学院若仍未有明确受理意见的,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学院如果继续开展调剂工作,将至少每36小时更新一次相关调剂信息。学院如果完成调剂工作,将会及时关闭调剂缺额,并撤下相关调剂信息。 6.学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的考生可除外),否则无效。 7.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拟定调剂生名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布。调剂名单一旦公布,不可随意更改、撤销。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研究生院统筹把关,学院的调剂生源需及时跟研究生院联系。根据各专业复试录取的时间先后顺序按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调剂名单确定原则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主管部门对调剂政策的要求。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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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