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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博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附件2: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3:个人承诺书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博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满分加权系数备注1初试成绩3000.6将满分300换算成1002专业与综合面试1000.4不含加试成绩;将满分200换算成100;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自主决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1004加试单科成绩(共2门)100/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5体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思想政治考核(函调和面试)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附件2: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准考证号 硕士毕业院校 硕士专业 复试学院 专业代码 复试专业名称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其中须注明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审查结果 审查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招生学院政审意见: 审查结果 复试审查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备注:
说明:1.本表需要考生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在复试时交复试学院。
2.审查结果可填优、良、合格、不合格等。
附件3:
个人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宁波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经过宁波大学初审,符合相关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现参加宁波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已阅读《宁波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并了解其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等内容;
2.本人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等所有材料真实无误;
3.本人(从未/曾经)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组织;
4.本人服从复试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本人保证在复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及宁波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及宁波大学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6.若本人通过本次复试并被拟录取后,将不再考虑其它去向;
7.以上各项承诺中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年 月 日
2019年宁波大学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咨询及申诉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