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
(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单独合订成册后报送)。
(3)《博导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