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评定。学业考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得出现E级。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学业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附件12019年宁波第二技师学院体艺特长生实施方案.docx
附件2体艺特长生报名表.docx
答案来源于:2019年宁波第二技师学院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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