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学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奉化校区位于宁波奉化区。下设七个二级学院,共30个高职专科招生专业。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全日制高职本专科学生近万人。第五条学校坚持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增强综合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了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实力的持续提升。学校注重国际化办学特色,积极开拓与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为学生创造更多到国外接受教育的机会。近来年学校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中国会展业优秀院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产学研合作优秀案例、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示范项目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前50强示范校、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等20余个国家及省级荣誉。
第三章招生计划
2019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