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职成〔2019〕143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9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为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国标码为12645,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113。
第三条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3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而成。学校的前身——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浙江省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目前在校师生近万人。学校先后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中国会展业优秀院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产学研合作优秀案例、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示范项目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前60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电子商务类生产性示范实训基地等20余个国家及省级荣誉。
第四条 学校设有贸易物流类、信息与智能工程类、创意设计类、旅游会展类、城市园林类、应用外语类、财会金融类、汽车类、建筑类等9个专业类群,设有29个普通类招生专业,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宁波TAFE学院。
第五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第六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审批,我校高职扩招第二阶段计划共220名,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元/年)备注电子商务50三年6000走读物流管理50三年6000走读酒店管理90三年6000合作企业免费提供员工宿舍园艺技术30三年浙江省内户籍免学费;浙江省外户籍6000元/年走读
注:1、退役军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资助政策。
2、书费等代收代管费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3、终招生计划视报名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七条 报考条件。学历条件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视为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报考对象为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岗职工、2019年各类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幼儿园在职教师等。
第八条 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填报网址为www.***(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九条 报考缴费。考生需缴报考费140元/人,来学校参加测试时现场缴费。未缴报考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所缴报考费不退。
第十条 考试方式。通过面试形式重点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019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