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由学校纪检部门全部参与,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9-04-08
2019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总分200分。由10门学考课程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考成绩按考试等第换算成相应成绩,满分100分,占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5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