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9年浙江省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财经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第二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高考成绩(50%)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1×40%+高考总分÷7.5×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2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计2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赋分后取平均值。
第三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位次号从高到低录取。
第四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2019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分数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