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专门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和申诉委员会。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