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同等学历报考条件参照大陆博士生招生执行)。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学术型自费全日制
(三)报名日期:
1.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本人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另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另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