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应及时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送交研究生处集中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录音录像由闽南文化研究院保存3年备查。
2.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研究生处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一)由于全国各招生单位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不一致,个别考生可能存在同时报考多个招生单位的情况,闽南文化研究院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已被外单位录取或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应及时排查、确认,以及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的调档问题,避免浪费招生指标。
(二)本通知如与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闽南师范大学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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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审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