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闽南文化研究院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培养潜质综合判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内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40%。复试成绩权重及排序规则由招生学院自定。不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不予排定名次。
3.闽南文化研究院应客观公正地做好录取工作,并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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