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应在闽南文化研究院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下午15:00。地点:以当天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前期的相关科研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考查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格检查。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自行体检,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方式分面试、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闽南文化研究院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方式,或适当增加其他复试方式。
5.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包括笔录、录音、录像)、成绩、评语等。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7.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8.对参加复试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确认其能在2019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019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工作的实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