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采取“指标到市”的推荐办法。各市教育局协调本市试点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统筹制定本市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考生推荐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荐工作。
b.严格执行本市公布的推荐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接中职学校按照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计划数的1.5倍,组织开展生源推荐工作。
c.如超出1.5倍计划时,对接中职学校可根据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各科平均分的高低择优推荐。
d.对接中职学校于5月11日前,根据学生报名及材料审核情况,填报《茂名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茂名市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情况统计表》电子表格版及扫描盖章版发到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mmzyzsb@***)。
e.对接中职学校于5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材料,统一快递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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