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考资格复核由招生院校组织开展。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招生院校须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复核。对于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招生院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对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附件2
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9月25日前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9月26-30日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9月26日-10月9日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招生院校复核考生资格具体时间安排见各院校招生简章10月10日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10月13日考试10月17日-10月20日招生院校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10月22日前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10月23-25日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10月28日前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备注: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及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拟于11月组织开展。具体工作日程另行通知。
附件3
注:1. 本表由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交由报考高职院校留存。
考生报考资格复核由招生院校组织开展。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招生院校须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复核。对于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招生院校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对于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招生院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考生类型”、“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需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附件2
2019年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9月25日前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9月26-30日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9月26日-10月9日考生完成资格审核,招生院校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复核。招生院校复核考生资格具体时间安排见各院校招生简章10月10日处理考生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10月13日考试10月17日-10月20日招生院校完成测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10月22日前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10月23-25日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办理录取备案及录取名册打印10月28日前招生院校完成第二期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备注: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及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拟于11月组织开展。具体工作日程另行通知。
附件3
注:1. 本表由考生完成资格审核后交由报考高职院校留存。
2. 考生仅可选择填报1类招生计划,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3. 幼儿园教师报考资格由幼儿园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及其他在岗职工由所在单位审核;报考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资格由其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审核;其他类型考生无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4. 招生院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报考资格复核。
5. 幼儿园在职教师填报幼儿园教师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员工填报现代学徒制试点;医疗机构在职员工填报11月开展的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退役军人可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或11月开展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符合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填报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2019年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行动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