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注册完整、照片上钢印清晰)或由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身份证、报名号。 (二)往届毕业生(牡丹江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除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提交)、报名号。同时,往届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为牡丹江市的,现场确认时携带户口本原件;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为牡丹江市的(需在岗在编,临时工不算),必须携带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证明(个体、私营公司开具工作证明不予采用)和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工资流水并加盖财务部门财务章和近三个月社保记录(证明用A4纸打印以便存档)。上述三种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得选择我校考点报考。 注:材料不全或不合格的,不予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