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录取办法:普通高中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通用技术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面谈成绩合格者,进行择优录取;职业高中、中专、技师学院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历学生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面谈成绩合格者,进行择优录取。并将单独考试成绩上传我校网站,可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
答案来源于:2019年牡丹江大学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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