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即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专业1”以“志愿优先”的顺序志愿原则进行检录。“专业2”至“专业10”以“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检录,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例如:考生“专业1”不能满足,按照“专业2”检录,若“专业2”也不能满足,在“专业3”还有计划的情况下,按照“专业3”录取,以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1.高职单招
(1)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总评等级数量进行排序,等级高的排序靠前(顺序见附件2),缺任意1门等级的考生不予录取。
(2)如果按(1)排序后,等级相同者,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含附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如果按(1)和(2)排序后,成绩排位依然相同者,同位次考生,全部录取。
(4)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5)外省考生学业水平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符合条件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2年级考生均须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其中“2+3”考生须经我校备案时注明“2+3”,并由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否则将视为普通对口中职考生。
(3)填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专业1”必须填报中高职对口衔接专业或对口衔接专业大类中的专业,其余可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否则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3.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4.“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成绩及附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