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在4月3日前根据《关于印发<兰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兰理工发〔2018〕47号)制定并公开本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方式的具体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不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的学院将书面说明报送研究生院。
2.考生在4月3日前,按规定准备材料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拟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推荐。
3.学院在4月10日前审查材料并进行审核,导师与审核专家组根据审核结果,给出是否拟录取意见,并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4.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录取名单。获得资格的考生在4月17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于4月19日在研招办进行现场确认。
2019年兰州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