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 位)。
3、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 年以上(含6 年,工作年限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计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 在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者:①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含三篇);且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骨干(排名前三)完成科研项目,并获省级科技奖或厅局级一等奖。报考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和相应的复印件。
(3) 报考时应出具在我校或国内外其他高校(和我校有相同或相近硕士授权点)所修读的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者可录取后补修硕士课程)。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副高级以上或相当职称)书面推荐。
6、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 理部门的介绍信(定向研究生还须加开原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介绍信)。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