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3)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40%],其中:复试成绩=[听力成绩(5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50分)]。
(6)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分专业由高分到低份依次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专业。因特殊原因确要更改的,必须本人以报告的形式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进行更改。所有更改、调整专业的工作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进行。
四、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设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校纪委监察处及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监督。在复试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学院设复试工作办公室,负责复试的日常工作、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问题。对考生提出的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工作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学院703室;电话:0931-4956942。
(7)拟录取名单的公布时间初步定于4月1日下午,在交通运输学院七楼公告栏公布,具体时间依复试工作进度确定。
答案来源于:2019年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复试安排
2019年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复试安排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