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在职考生,不迁户口。
2.拟迁移户口的新生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由学院联系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在学期间如有迁移户口需求请咨询保卫处办理。
户口迁移具体流程可登陆以下网址查看:http://bwb.***.cn/htmlfile/read/article_463.shtml
办理落户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①《户口迁移证》原件;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③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学院);④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另:入学后,保卫处将统一安排采集新生电子图像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党组织关系
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除外)的考生,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定向工作单位,不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定向”培养的考生,其组织关系按如下原则转入学校:
1.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外和部队的,须经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移至甘肃省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甘肃省委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为“兰州大学XX学院党委”。
2.党员组织关系在甘肃省内的,须经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转至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往单位填写“兰州大学XX学院党委”。
2019年兰州大学研究生录取考生复试户籍、党团组织关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