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专业确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博士招生计划,分专业确定招生人数。
(2)导师招生限额:第一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招收博士考生数每人不得超过1名(含直博生),其他导师招收博士考生数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直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