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
报到时间:2019年3月20日14:30-17:30
报到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齐云楼1223室
(二)体检
时间:2019年3月21日8:30-12:00
地点: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校医院
注:空腹,带体检表(自行打印填写,报到时于照片处加盖学院公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3.《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注:网上报名未完成学历(或学籍)审核,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7.享受“支教团”计划的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四)复试考试及体检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及体检费40元/生(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注:笔试科目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
(五)复试考试安排
1.笔试
时间:2019年3月21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报到时通知)
注:参加以上考试的考生须提前十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2019年3月22日8:30-17: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报到时通知)
3.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2019年3月22日8:30-17:00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报到时通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19年3月22日8:30-17:00(报到时通知)
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管理学院专用教室(报到时通知)
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20%。各专业根据总成绩排名分专业依次录取。少数名族骨干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名。不参加复试者或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120)者不予录取。其中,复试面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80%+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
注: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布
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将在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及兰州大学齐云楼12楼管理学院公告栏公示。
(八)导师的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并填写《管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导师选择志愿表》。
(九)学业奖学金确定
学业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相关政策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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