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由本学科组织的下列考核事项:
(一)笔试考核(占后综合考核成绩的30%)
笔试考核主要分为综合科目(公共管理、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基础理论与应用)与专业英语科目(含阅读和写作)两部分的考核,由学科点统一安排和进行。
1、综合:主要考核考生掌握管理学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后综合考核成绩的1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如果获批则以满分记。
(1)来源于本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相关专业的硕博连读考生。
(2)来源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相关专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3)来源于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学科评估结果为B+及以上高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相关专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公共管理类SSCI论文(现刊或在线预印)或自然科学基金委认定的管理类A类期刊论文(现刊)的考生。
2、专业英语:考核与公共管理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学术论文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写作三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占后综合考核成绩的1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如果获批则以满分记。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相关学科SSCI论文。
(2)毕业于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或U.S.News&WorldReport排名前400名的境外高校相关学科硕士生。
(3)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20分以上(CBT);GRE成绩1200分以上(新标准255分以上);GMAT成绩650分以上;英语六级成绩580以上;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雅思(A类)成绩6.5分以上。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参考教材参见兰州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中政治科目指定的参考书目),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两门加试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为:政府体制比较理论、行政法学,均不指定参考教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后考核成绩,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考核(占后综合考核成绩的70%)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面试考核小组由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组成(不少于5位)。为了方便各导师掌握其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原则上凡当年接收考生的导师必须参加该考生的面试。主要过程如下:
面试时间:30分钟。
面试过程: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向面试考核小组报告(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者将影响其成绩),内容包括:(1)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2)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其本人的主要贡献等);(3)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相应书面材料进行)。考生陈述完毕后,面试考核小组专家提问,考生应答。
面试成绩:本项成绩满分为100分,取面试考核小组专家平均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党委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面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体检时间:根据学校和校医院安排现场确认时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综合考虑考生的终综合考核成绩与导师需求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者,或面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