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4)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本校在读博士研究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4)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3.硕士研究生
(1)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4)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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