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必须将档案、人事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答案来源于:2019年兰州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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