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我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二)招生计划调整: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各专业如出现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该专业剩余计划可转入其他专业使用。3、如果实际报名考生数量不足,为保证生源质量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调减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使用。
(三)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公示预录名单: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我院根据省考试院要求按时上报预录考生名单,经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依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9年临沂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录取与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