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负责制订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学院成立由相关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小组成员应由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各项考核。
(四)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2019年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相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