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考生名单以考生报考学习方式为基础,以总成绩为排序依据,以分专业招生计划为上限确定。即: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考生优先在全日制计划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优先在非全日制计划内录取;若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计划有缺额,按照考生自愿原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接收相互调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可以互相调剂);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能满足总计划,则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外校调剂生。
(二)接收外校调剂生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三)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复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中面试和笔试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复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中面试和笔试单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专业、调剂条件和程序等信息详见调剂工作办法。
(六)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2019年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相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