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教学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具体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二条 学生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学校报备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收费相关标准执行,并依据分类教学分类收费。
第十四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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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长沙潇湘城建职业学校 | 2.5 | -- |
教育学 | 江西德能制造技工学校 | -- | -- |
教育学 | 江西德能制造技工学校 | --3 | -- |
教育学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2.5年 | -- |
教育学 | 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原郑州市二职专) | 2.5-5 | -- |
教育学 | 莱芜博智学校 | 3年 | -- |
2019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期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面向社会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