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查处。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依据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2019年学校面向山东、河北、江苏、浙江、贵州、河南、山西、湖南等8个省份进行艺术类专业招生。
本科艺术类专业(或大类)17个,招生计划800人,其中省内计划670人,省外计划130人。山东省统考专业计划370人,专业联考(校考)计划430人。
专科艺术类专业6个,招生计划340人,面向山东省内招生。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拟招生计划请到“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批次为本科批A段;山东省艺术类专科专业批次为艺术高职(专科)批;省外艺术本科批次依据当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执行。
投档比例:依据各省教育厅或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
临沂大学各艺术专业(除统考专业)合格证发放情况,请于4月中旬到临沂大学招生网(zhaosheng.***.cn)上查询,获得我校艺术专业合格证者均可报考我校相应艺术专业。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2)山东省联考专业:
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学专业联考(由聊城大学平台组织)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学专业联考(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含公费师范生)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济南大学平台组织)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声乐、器乐的合格考生。
音乐学(非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济南大学平台组织)成绩,认可所有合格考生。
音乐学专业(民族器乐方向)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由济南大学平台组织)成绩,认可联考主项为民族器乐的合格考生。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啦啦操方向)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舞蹈啦啦操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舞蹈表演专业(技巧啦啦操方向)使用使用山东省舞蹈表演(技巧啦啦操方向)专业联考(由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组织)成绩。
(3)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9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成绩。
2、层次:专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2)其他专业:
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音乐教育(中外合作)专科专业:使用本科院校音乐学类专业本科合格成绩。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只认可本科院校舞蹈学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执行《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9]3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从投档考生中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录取原则: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书法学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综合分=联考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综合分(综合分=联考专业成绩×750/200×30%+文化成绩×70%)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舞蹈学专业,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学专业(含师范类、公费师范生、非师范类、民族器乐方向),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舞蹈表演专业(含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啦啦操、技巧啦啦操方向),从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且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其他艺术类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文、艺术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后一名时,出现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平行的情况,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收费退费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退费政策执行。
1、学费:本科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专科学费实行学年制收取;中外合作办学或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或方向)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等,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三条 奖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资助优秀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助、贷、勤、减、补”为主体的多元混合式帮困助学体系,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2、奖助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境)访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二十四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临沂大学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六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221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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