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终解释权归鲁迅美术学院研究生处。本办法如有同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19年鲁迅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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