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统筹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奖助情况见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辽石化大[2017]107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辽石化大[2017]108号)。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办法见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暂行办法》(辽石化大[2015]209号)。
招生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