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职单招工作要求,我校高职单招工作在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考招分离、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处负总责,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党政办公室分别负责考务管理、招生录取、安全及后勤保障、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成立招生考试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分六个专项工作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阎洪涛、王荣光
副组长:徐大新、王薇
组 员:张勇、陈瑶、黄冰冰、沈洪博、朱天旭、杨雷、陈多政、张娜丽、陈媛媛、蒋洪霞、于瀛、于洪柱、曹守利、丁玲、柏翠、赵星
职 责:负责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六个专项工作组
1.考务管理组
主办单位:教务处
协办单位:学生处、团委、医学系、管理系、艺术系、思政基础部
主要职责:安排骨干教师命制文化课考核试题,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方案;负责做好试卷印制、试卷保管、考场安排、考试组织、成绩评定等考务工作。
2. 招生录取组
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
协办单位:教务处、信息处、财务处
主要职责:制定高职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报批并对外发布高职单招招生章程;负责做好招生宣传、考生咨询、资格审查、信息采集、成绩上报、录取手续办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邮寄和其他相关工作。
3. 安全保障组
主办单位:总务处
主要职责:制定考试期间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做好考务组织和招生录取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持考生到校考试期间校门口及校园内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做好考场外围秩序维护与安全警戒。
4. 后勤服务组
主办单位: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考生住宿、车辆保障、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及考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与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确保考试期间办公区域电力供应和考场照明设施正常。
5. 监督检查组
主办单位: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监督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贯彻落实高职单招政策和要求;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 宣传报道组
主办单位:党政办公室
协办单位:信息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期间的文化宣传,宣传栏布置,照相、录像、电子屏播放、新闻稿撰写和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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