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报名者,均可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二)我校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采取自愿报名,学校进行综合评价,在优先考虑考生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注册入学。
(三)报名者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4月1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生活自理、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及心理健康状况。录取时,综合职业适应性测试及心理测试成绩,统一进行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谈形式。全体考生参加心理测试筛查,围绕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测评命题。聘请专家对经筛查后的考生进行面谈测试。
(四)因报名者本人提供虚假信息未能通过学校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责任自负。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
手续,逾期不报到的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统一进行入学资格、生活自理能力、学习能力的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原件,一经发现报名弄虚作假,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办法拟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若考生报考专业已录满,在征求考生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学校可适当调剂专业。
2019年辽宁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三年制高职单独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