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录取政策
凡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本年度不能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录取规则
1.录取方式
参加学校单考单招的考生,按招生计划及专业志愿优先,学校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2. 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由学校教务处协助招生就业处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录取后不再调换专业。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从服从专
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适当调剂。
3. 结果公示
按照录取规则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
4. 正式录取
经省招办审批同意正式录取后,学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7月随普通高招远程网上录取的其他新生一并寄发。
5. 有关情况说明
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或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明材料原件、获奖证书原件,一经发现报名弄虚作假,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2019年辽宁省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三年制高职单独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