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舞蹈学(师范)专业在河南省按专业主科分排序,音乐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认可《2019 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 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
案》。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