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2.招生计划总人数60人,我校结合学校和考生报考实际情况,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其中足球项目包括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包括非自由人与自由人),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
3.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x 30% +体育专项成绩 x7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考生不予录取。
4.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019年辽宁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