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监督制度。为保证复试工作全过程及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复试进行监督。
2.对于考生录取方面的质询,各学院(中心)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书面答复,研究生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向考生答复。
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411-82154769
校纪委监督电话:0411-82158313
答案来源于:2019年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9年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