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
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7.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8.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9.经学校审定,认为存在不适合入学的其它问题。
2019年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