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校考日程安排等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1)专业校考报名方式:
按照允许我校校考的有关省招考办的规定执行,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规定校考考点统一组织报名(招生省份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且具有艺术类考生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报名。
(3)专业校考考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省份考试地点考试时间招考专业及招考方向1吉林长春职业技术学院1月16日音乐表演、表演2山西山西传媒学院1月19日表演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月15日音乐表演3山东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月15日音乐表演、表演4河北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待定音乐表演、表演5辽宁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3月6日表演
具体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的省份、时间、地点,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4)专业校考科目与分值:
招考专业及招考方向校考形式及要求音乐表演1)演唱歌曲一首 260分 2)视唱 40分;表演1)语言类(曲艺)节目 200分;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 100分;
(5)计划安排情况及合格人数比例说明: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不超过4:1,安排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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